学校各单位:
为减少疫情和宏观经济的不利影响,保证我校2021年支出任务顺利完成,经科学研判,并结合实际情况,现将第四季度及年终财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上级财政部门有关盘活财政资金和加强预算执行监管等文件精神 ,按照《黄淮学院2021年党政工作要点》《黄淮学院关于2021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刚性效力,采取得力措施,加快工作步伐,按时办理支付手续,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任务
(一)人员经费发放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评估处、国际交流处等单位请将人员经费发放信息录入财务处“收入申报”系统,并办理签批手续后,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至财务处结算科(综合楼126室),以便财务处到财政局办理审核等相关手续。
(二)大额项目支出
有关归口管理部门要制定切实措施,督促加快大额项目建设步伐,克服疫情影响,及时完善验收、签批等相关手续,于2021年10月20日前办理报销手续。
根据《黄淮学院基建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18〕147号)文件要求,基建处、后勤中心等部门要逐一核查项目进度款,完善签批手续,于2021年11月15日前办理报销手续,防止因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信访事件。
(三)日常报销业务
行政运行费、教学运行费、教师项目、专项经费等日常报销业务,请于2021年11月22日前办理报销手续,部分特殊事项可延迟至11月底。
(四)借款清理业务
根据《黄淮学院暂付款管理办法》和《黄淮学院关于清理借款的通知》(院办字〔2018〕6号文件)等文件精神,学校高度重视借款清理工作,要求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纪委负责监督,财务处负责具体手续办理,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借款清理工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管理原则,各单位应督促借款人于2021年12月10日前办理报销、还款手续,逾期财务处将从借款人津贴中扣还借款。如有特殊情况,借款人需填报《黄淮学院暂缓扣还借款审批表》,并于12月10日前送至财务处结算科(综合楼126室)。请有关单位领导及教师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账手续。
(五)学费收缴业务
学费考评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0日,请各学院做好学费、住宿费、书费的催交工作,督促学生于12月10日前办理交费手续。
三、报账安排
(一)2021年年终报账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和工作安排,督促有关人员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办理报销手续,确保本年度支出任务顺利完成。我校办理报销和对外转账业务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底,12月份将与财政局做好协调,办理校内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业务以及年终结账业务。
(二)2022年度恢复报账时间
因2021年度年终结算和决算工作量较大,为按上级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此项工作,2022年度恢复报账时间将根据财政局统一要求,另行安排。
特此通知。
黄淮学院财务处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