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依法依规规范校内各种经营活动,按照省纪委工作部署,特对领导干部违规参与校内项目经营、投资入股的行为进行专项清理和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对象
全校副科级以上干部及其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二、清理整治内容
违规参与学校工程建设项目或招商经营项目。
三、清理整治工作安排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党纪党规学习教育,特别是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纪律规定,认真组织清理对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不存在违规参与校内项目经营、入股的,填报承诺书(附件1),由所属党委、党总支统一保管备查,报送零报告;存在违规参与校内项目经营、投资入股的,主动填报领导干部及亲属参与校内项目经营、投资入股报告单(附件2),以党委、党总支为单位于10月29日前报送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407室(西)。联系人:王京京,联系电话:2853969。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部分党委、党总支开展专项清理整治的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组织
各党委、党总支主要负责人为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推动,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人员认真自查、如实填报,落实专人做好承诺书及报告单的回收、报送工作。
(二)严明纪律要求
按照“自查自纠从宽、被纠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在规定时间内如实填报、按要求主动纠正违规问题的,可视情节从轻从宽处理。对群众举报或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瞒报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承诺书.doc
附件2:领导干部及亲属参与校内项目经营、投资入股情况报告单.doc
中共黄淮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黄淮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