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做好2022-2024年财政规划及2022年财务预算的编制工作,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编制市级部门2022-2024年财政规划和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驻财预〔2021〕345号)《黄淮学院财务制度》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学校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扣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整合财力资源,倡导勤俭办学,优化支出结构,把资金用在刀刃上,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编制原则
学校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一是加强统筹,保障重点。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年度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大对重点项目和刚性支出保障力度,积极稳妥安排收入预算。二是强化管理,硬化约束。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调整,严格执行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夯实预算基础管理,以信息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和预算透明度。三是强化绩效,提高效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整合,实行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目标要求
(一)加强综合预算管理
一是完善预算编制管理。持续推进零基预算编制,按照零基预算管理要求,以零为基点,注重预算编制的导向作用,充分考虑单位预算规划的科学性、准确性。年初支出预算要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可执行事项,凡未按要求细化到具体项目的资金及随意细化导致无法执行的资金,原则上不予安排。各单位要立足当前重点工作目标、重大项目建设,与实际情况充分衔接融合,不断改进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编制质量。
二是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按照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要求,规范财政财务预算管理各流程、管理要素和控制规则,将制度规范与信息系统建设紧密结合,用系统化思维全流程整合预算管理各环节业务规范,通过规则嵌入系统强化制度执行力,为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供基础保障。从2022年起学校预算基础信息管理、项目库管理、预算编制、预算下达、预算调整、预算执行、会计核算、决算和报告等均按照《规范》明确的口径和规则进行管理。
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财政政策绩效管理,持续完善全过程绩效管控机制,加强事前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管理,强化预算监控结果应用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严格落实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报送、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的要求。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专项支出均要填制《绩效目标申报表》,合理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对重大项目和重点支出,特别是纳入财政绩效管理范围的项目,将进行重点审核和评价论证,建立健全预算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二)加强项目库建设与管理
发展规划处和经费归口部门要围绕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工作任务,组织各单位进行储备项目的申报和评选工作,坚持“先谋事、再排钱”,全面做实项目库。实现“由资金等项目”向“由项目等资金”的转变,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凡未纳入项目库及要素不完整、内容不翔实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
部门申报的项目必须有充分的立项依据、具体的支出内容、详细的支出计划、合理的绩效目标、成熟的实施方案,不具备条件之一的不得进入2022-2024年项目库,确保预算一经下达即可执行。
四、工作安排
学校高度重视财政规划和预算编制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填报基础数据。有关专项经费归口部门应按照“零基预算”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申报2022-2024年财政规划和2022年财务预算,做到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测算充分、数据可靠。
(一)基础资料
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如实填写本单位的基础信息,单位负责人对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专项经费
1、各专项经费的归口单位要聚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一个目标两大任务”,根据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和实际需要,充分考虑我校财力水平,合理安排2022年各项工作,科学编制各项支出预算。
2、经费归口单位按照2021年度学校所设置的专项经费项目编制支出预算,同时提供相关项目的详细材料。
3、专项经费预算由归口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送。
(三)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根据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通知》(驻财购〔2019〕17号)精神,执行政府采购的项目应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的要求,对无预算的采购计划不予通过。凡是预算支出形成资产的,均应编制资产配置相关预算。学校2022年政府采购计划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编制,各经费归口部门根据预算项目及有关单位的采购需求,将详细政府采购计划及资产配置预算报至国有资产管理处,由学校根据年度财力水平统筹编制。
(四)新增专项
有关业务部门需新增专项经费,必须根据上级或学校文件的具体规定进行申报(附相关文件),否则学校不予安排。
五、明确责任
(一)任务分解
1、《人员机构信息表》(附表1):学院、部门填报。
2、《专业信息表》(附表2)和《学生信息表》(附表3):学院填报。
3、《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附表4):归口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填报。
4、《黄淮学院2022年新增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附表5):申报新增专项经费的单位填报。
5、《黄淮学院项目申报表》(附表6)、《项目可行性报告表》(附表7)、《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附表8)、《政府采购预算表》(附表9)、《项目绩效申报表》(附表10):科研处、后勤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图书馆、教务处、信息化办公室、基建处、工程技术中心、园林绿化开发研究中心等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申报、论证,并填写《黄淮学院项目申报汇总表》(附表11)。《政府采购预算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由各相关部门汇总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6、《黄淮学院机构设置及干部基本信息表》(附表12):党委组织部填报。
7、《黄淮学院教职工基本信息表》(附表13):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填报。
8、《黄淮学院2021-2022学年专业设置情况表》(附表14):教务处填报。
9、《黄淮学院各学院学生基本信息表》(附表15):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和教务处分别填报。
10、《黄淮学院2022年招生计划表》(附表16):就业处(招生办公室)填报。
11、《黄淮学院2022年成教生学费收入预测表》(附表17):继续教育学院填报。
1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计划表》(附表18)和《政府采购预算表》(附表9):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填报。
13、《公务接待费计划表》(附表19):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国际交流合作处填报。
14、《会议费计划表》(附表20)、《政府采购预算表》(附表9):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填报。
15、《因公出国(境)费计划表》(附表21):国际交流合作处填报。
16、《培训费计划表》(附表22)、《政府采购预算表》(附表9):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党委组织部分别填报。
17、《国有资产存量情况》(附表23):国有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填报。
18、《学校基础信息表》(附表24):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填报。
(二)填写说明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计划表》(附表18)、《因公出国(境)费计划表》(附表21)、《公务接待费计划表》(附表19)和《会议费计划表》(附表20):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要求,“三公经费”支出计划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支出控制数。
2、《会议费计划表》(附表20)、《培训费计划表》(附表22):分别根据《驻马店市市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和《驻马店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填报。
3、《政府采购预算表》(附表9):按照《河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0年版)》(豫财购〔2020〕4号)要求填报。
4、《项目申报表》(附表6)、《项目可行性报告表》(附表7)和《黄淮学院项目申报汇总表》(附表11):填写纳入2022年预算的项目,此类项目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已具备开工和实施条件,能达到专项资金细化要求,预算年度内可支付完毕。
5、《项目绩效申报表》(附表10):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均须填报。
六、报送要求
各单位预算资料由单位负责人审签,专项经费报分管校领导签批,并于2021年11月10日前报送至财务处预算科,同时将电子文件发送到财务处邮箱hhxy_cwc@huanghuai.edu.cn。预算科联系电话:2853715,QQ群:279696118,相关附表请从QQ群下载。
特此通知。
附表:1.人员机构信息表
2.专业信息表
3.学生信息表
4.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汇总表
5.黄淮学院2022年新增专项经费预算申报表
6.黄淮学院项目申报表
7.项目可行性报告表
8.新增资产配置预算表
9.政府采购预算表
10.黄淮学院项目绩效申报表
11.黄淮学院项目申报汇总表
12.黄淮学院机构设置及干部基本信息表
13.黄淮学院教职工基本信息表
14.黄淮学院2021-2022学年专业设置情况表
15.黄淮学院各系院学生基本信息表
16.黄淮学院2022年招生计划表
17.黄淮学院2022年成教生学费收入预测表
1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计划表
19.公务接待费计划表
20.会议费计划表
21.因公出国(境)费计划表
22.培训费计划表
23.国有资产存量情况
24.学校基础信息表
黄淮学院财务处
202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