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根据《黄淮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条例》《黄淮学院精神文明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先进集体包括: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班级、文明宿舍。
先进个人包括:文明教职工、文明学生。
二、评选标准及推荐名额(比例)
根据《黄淮学院精神文明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修订)》(院字〔2017〕103号)、《黄淮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条例》(院党字〔2017〕5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
三、评选办法
文明单位由校文明办牵头组织评选;
文明家庭由校工会牵头组织评选;
文明教职工由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组织评选;
文明班级、文明学生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评选;
文明宿舍由后勤服务中心牵头组织评选。
填写对应评选项目《申报表》,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经本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报各牵头单位。
各牵头单位于3月9日(周三)前完成评选工作,3月11日(周五)前将评选结果纸质版报党委宣传部(综合楼626室),电子版发hhxydwxcb@huanghuai.edu.cn。
党委宣传部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