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4号)精神,我校将开展2023年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数量
(一)推荐对象:我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中层正职及以上在编在岗干部。
(二)推荐数量:省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学校各单位可择优推荐1名。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于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管理业绩突出,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年龄在 55 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近5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近5年来,在学术期刊、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或主持、参与(排名前3位)完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
三、推荐程序
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经过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推荐人选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材料报送
1.《河南省教育厅2023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审简表》纸质1份(推荐单位签字盖章),同时报word版。
2.佐证材料1套,按以下顺序制作详细目录,装订成册。同时报佐证材料 PDF电子版。
(1)人选基本情况。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等材料复印件,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和领导管理工作的任职证明材料。
(2)论文、论著。2018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学术期刊封面、目录及发表论文页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的教育管理类文章复印件。
(3)科研项目。2018年以来主持(参与)的教育管理研究项目立项、结项证明材料。
(4)获奖、表彰。获奖、表彰证书或文件复印件。
(二)报送要求
申报人选的材料需装袋,袋上注明“河南省教育厅2023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
五、时间安排
以上所有材料5月29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人事处307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收)。
联系人:刘会丽 联系电话:0396-2853066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2023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审简表.docx
人事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