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黄淮学院已具备职称资格新入职人员职称资格确认办法(试行)》(院字〔2020〕60号)要求,已取得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新入职人员,须通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方可进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或后续转评、晋升。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确认范围
通过公开招聘入职、作为博士配偶安置等形式来我校工作且已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在来校前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确认条件
已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新入职人员,申报确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与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原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是按照国家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通过或考试通过,并被核准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新入职人员申报确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与来校后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致,且经用人单位考核证明具有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相应级别的任职能力和水平。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确认:
1.来校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2.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或学校同意和办理委托评审手续,自行申报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3.提交确认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
4.申请确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为国外取得的;
5.违反国家、省职称政策或其他不符合确认要求的。
三、确认程序
1.已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新入职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应在单位试用考核的基础上,由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确认申请,填写《黄淮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审核表》(详见附件)。
2.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确认材料认真核实,签署意见后报送人事处。
3.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复核材料,提出初步认定意见。
4.报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5.对拟通过人员进行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确定通过人员。
四、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认真完成本单位新入职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工作。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申报人请于2023年11月27日17:3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人事处职称科(综合楼307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rsc@huanghuai.edu.cn。联系人:焦老师电话:2853066
1.填写好的《黄淮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确认审核表》word版以及单位签署意见的纸质版(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2.申报人员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扫描件(资格证书非聘书,PDF格式,须小于2M否则省职称系统无法上传)和复印件。
3.申报人2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不要纸质版)。
五、其它相关要求
1.申报人提交虚假确认材料的,一经查实,不予受理其职称确认申报,已确认的取消相关资格,并从申报之日的下一年度起三年内,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申报人所在单位和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在申报确认工作中,应认真、严格审核,严禁弄虚作假。
3.各相关部门在受理和核实确认材料时,应根据申报人的工作实绩出具客观、准确的核实意见。对申报人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性有疑问的,可要求申报人出具相关的鉴定证明。
人事处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