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下午,我校在图书馆西侧会议室召开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第三次教学工作例会。教务处、发展规划处、实验设备处负责人,各院系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督导委员会专家组组长,教务处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由教务处处长李东亚主持。
在例会第一阶段的工作安排中,李东亚就“三级干部听课制度”的听课人员、听课范围、听课要求、听课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强调和说明,并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的申报、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了通报;发展规划处处长张红运就2012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的评审程序、教育思想观念大讨论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教务处副处长丁如剑就教学大纲修订工作进行了安排。
在例会第二阶段的学习中,李东亚带领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2012年工作要点》的文件内容。李东亚指出,《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文件,要想使学校工作符合教育规律、国家政策和学校的办学定位,就要加强学习提高政策水平。他要求各院系负责人回去后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并带领教师认真学习,将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撰稿:魏迎军 责任审核:王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