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的时间安排,现将我院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材料受理工作的事宜通知如下:
(1)个人材料包括: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两份。
③《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⑤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⑦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需提供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⑧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及一份复印件。
复印件统一使用B5型纸张。
(2)体检时间:2007年12月10日
地点:市第三人民医院
费用自理(参加11月份我院组织体检的教师带体检结果可直接认定)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员自己下载后填写。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到人事处领取。
(5)报送材料时,缴纳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测试费,每人260元。
(6)截止日期:所缴纳的材料须在2007年12月11日上午11:30前交人事处,过期不候。
附件: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人事处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