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2006〕74号)文件精神,按驻马店市人事局的部署,我院由市人事局审批工资人员2008年元月晋升一个薪级工资工作已于2008年7月上旬办理完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晋升薪级工资对象:2007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在职教职工。
二、晋升薪级工资执行时间:2008年元月。
三、晋升薪级工资发放办法:从2008年 7月起按新的薪级工资标准执行。2008年1-6月晋升薪级工资的增资额已由市财政在7月份工资中一起发放,个人基本信息已通过校园网发送到个人信息门户,请注意核对。
四、2008年元月1日后职务变动人员工资亦于7月份兑现,并已从职务变动的下月起予以补发。
五、校内发放工资人员的薪级工资晋升工作已同步进行。
六、由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审核工资人员的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工作须等上级安排后进行,请等待。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08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