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豫政〔2006〕74号文件精神及驻马店市人事局的工作部署,我院由市人事局审批工资及校内发放工资人员从2010年元月起晋升一级薪级工资工作已于2010年5月中旬办理完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晋升薪级工资对象:2009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以上的教职工。
二、晋升薪级工资执行时间:2010年元月。
三、晋升薪级工资发放办法:从2010年6月起按新的薪级工资标准发放,2010年1-5月晋升薪级工资的增资额经审批后已随6月份工资一起发放至个人帐户,个人基本信息已通过校园网发送至个人信息门户,请注意核对,若有异议请及时联系人事处(2853519)。
四、由省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审核工资人员的薪级工资晋升工作须等上级安排后进行,待审核后将及时通过校园网发送至个人信息门户,请等待。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1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