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主持人:
根据《黄淮学院关于印发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招标课题的通知》(院字〔2008〕164号)的精神,确保课题的研究质量,加强过程管理,保障研究工作的有序开展,学校决定将对2009年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开展中期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时间:2010年6月1日开始,各项目主持人按照课题开题报告预定的研究进度和目标责任书的具体要求,对项目研究的进展情况开展自查,并填写《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于2010年6月20日之前将自评报告、相关成果原件等材料交教务处高教研究室。
二、检查的具体要求
1、课题立项以来根据建设要求已取得的建设成果。
2、课题立项以来根据建设要求尚未完成的建设任务。
3、课题立项以来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课题后续建设的保障措施。
三、检查范围
2009年校级教育教学招标课题。
四、检查结果的使用
1、学校对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凡符合学校要求的,学校将继续拨付下阶段的资助经费。
2、验收不符合条件的,将通知课题主持人进行整改,经过整改,仍达不到条件的,学校将停拔下阶段的经费资助,并追回已拨经费。
教务处
二0一0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