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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第二批专项检查的校内自查工作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4-11-14 09:49:09    打印本文

各院系:

为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规范经费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全省高校开展科研经费管理情况第二批专项检查工作。我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省教育厅将于11月下旬组织检查组对我校科研项目及其经费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全校承担各类科研项目的院系均需梳理本单位科研项目(包括纵向和横向项目)及经费管理情况,填写相关报表、形成自查报告,现将自查工作重点、要求、注意问题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须接受检查的项目范围

12011年以来立项的科研项目(含纵向和横向);

2、“十一五”期间立项目前未结题的科研项目。

二、检查要求

1、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学习有关文件,对照检查重点和内容开展自查自纠。

2、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文件精神进行重点自查,填写自查表。

3、各院系认真撰写三个材料:自查报告(含整改措施)、本院系在科研经费管理方面的创新做法或成功案例及对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若存在问题,需在自查报告中具体列出是什么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4、各院系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准备参加检查组召开的座谈交流会,汇报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工作。

5、各院系收集整理项目负责人的自查表连同三个材料的电子稿于1117日前发至科研处(邮箱:hhxykyc@163.com),纸质材料于1118日前一式一份送交科研处。

 

附件下载

1、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

2、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

3、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

4、黄淮学院科技计划项目经费自查表

5、黄淮学院科研项目经费自查报告(编写提纲)

科研处    

  201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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