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526号)文件精神,我校将于即日起开展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见附件)的规定执行。 三、资助名额及方式 (一)我校此次分配名额为5人。 (二)“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人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起来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一)报送人事处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见附件),一式15份(单独装订),电子版1份。(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的学位证书和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 3.申请人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包括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证明复印件,一式1份。 4.填写并提交2016年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一份。 5.报送材料要用厚牛皮纸袋装订,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项目申请书单独装订,教学科研成果、资格证书装订在一起,并附目录。 (二) 时间安排 申报人员的材料由所在院系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7月8日上午12:00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307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收)。专家评议、推荐后,报学校研究确定人选。 联系人: 王俊 联系电话:2853066 人事处邮箱为:hhxyrschu@163.com
附件: 1.关于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点击下载 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点击下载 人事处 2016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