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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申报《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发展规划处   信息来源:   日期:2016-12-20 10:04:24    打印本文
 

学校各单位:

    为了及时发现和解决我校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学校决定设定十个“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项目”,并在全校范围内组织项目申报。鉴于学校机构调整和中层换届工作带来的新变化,学校决定组织第二轮申报。现将具体事宜第二轮通知如下。

一、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项目选题

  (一)《黄淮学院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与评价机制的建设与实施研究》

  (二)《黄淮学院校院二级管理实施方案和评价机制研究》

  (三)《黄淮学院产教融合平台建设与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研究》

  (四)《黄淮学院应用型学科专业与教学综合改革实践与创新研究》

  (五)《黄淮学院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六)《黄淮学院国际化办学的现状与发展策略研究》

  (七)《河南省示范性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发展比较研究》

  (八)《基于学生工作“三聚焦”的实践探索与理性思考》

  (九)《黄淮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标体系及质量标准研究》

  (十)《黄淮学院共青团工作品牌项目可持续发展研究》

二、项目设立宗旨

设立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项目的宗旨是为了及时发现、认真分析、切实解决我校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建设过程中教育教学的重大现实问题,强调实践过程,注重效果评价,突出强调示范应用,助推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三、项目申报要求

 针对学校实际,经过广泛调研和意见征集,学校已设定了10个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项目的备选题目。这些项目研究的总体要求是“重现状分析,重问题解决,重实践检验,重效果评价,重机制建设,重示范推广”。因此,项目的申报和论证必须体现项目设立宗旨和项目研究的总体要求,必须结合现实而具体的教育教学现象,必须符合理清问题症结、寻求解决途径、设置实践环节、分析改革效果、建构体制机制、论证示范推广的基本技术路线。

项目组成员的主体是有关职能部门和相关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学校领导可以是研究指导人员,但不能为项目组成员)。

项目研究时间为两年,即从2017年4月至2019年6月。其研究过程大致安排为三个阶段:

(一)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调研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方法、措施和途径,并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学校组成由学校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议委员会,择时评议前期研究成效;

(二)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继续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分析、总结改革效果,推进成果应用;学校组成由学校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议委员会,择时进行中期检查;

(三)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以实践成果为依据,结合成果效益,建构必要的体制机制,论证成果示范推广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并完成项目的鉴定结项。

四、项目资助管理

每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项目的资助经费为30000元。参照《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及教育教学成果奖管理条例》(院字[2012]43号)(附件1)对省级教改项目的质量要求(即在实际应用中成效显著,解决相应的重大教育教学问题;结项时须提供3篇发表在高校学报或教育类期刊上且标注项目编号的研究论文,其中2篇为中文核心期刊),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大项目的立项、中检、鉴定结项、经费使用等实施过程管理。项目申报需按要求(附件2)填写《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

五、项目立项评审

(一)2017年2月24日前,项目申报人完成项目的论证,并填写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

(二)2017年2月28日前,项目组提交申报材料;

(三)2017年3月10日左右,学校组织由学校领导和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听取汇报(PPT课件,10分钟),并依据《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评审指标体系》(附件4)进行评审;

(四)2017年3月25日左右,完成立项事宜的办理,下达立项项目任务通知书。

六、申报材料说明

  (一)《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3份)、《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5(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一式2份),并附材料电子版一份。

  (二)项目论证汇报PPT课件。

  (三)相关证明材料:项目主持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前3名)近三年内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回。佐证材料按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研究论文顺序编排并装订成册(1式3份)。

  (四)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填写内容完全真实,已经发现弄虚作假,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不接受个人申报,各单位务必按既定由专人统一将立项申报材料送交至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319房间,材料接受人:吴忠林。

  (六)第一轮申报课题的人员和单位,鉴于目前的机构和人员调整,是否需要重新论证申报,由原项目承担单位和申报人斟酌决定。

(七)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6年12月20日

附件

1.《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及教育教学成果奖管理条例》(院字[2012]43号)(摘录立项部分)点击下载

2.《黄淮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填报事宜说明点击下载

3.黄淮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点击下载

4.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评审指标体系点击下载

5.黄淮学院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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