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现将省高校纪工委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高校纪工委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豫驻教纪监发〔2019〕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积极推荐,填写《省高校纪工委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人才库入选推荐审批表》,于10月25日前报纪委办公室(综合楼406室)。
附件1:省高校纪工委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省高校纪工委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人才库管理暂行办法》(豫驻教纪监发〔2019〕14号).pdf
附件2:《省高校纪工委 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人才库入选推荐审批表》.doc
中共黄淮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