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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人事处   日期:2020-03-06 19:10:59    打印本文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029号)要求,现就我校组织开展2020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及资助额度

本次申报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眼“高精尖缺”,坚持需求导向,围绕国家发展重大战略和先进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重点领域,重点引进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人才,加大对基础科学研究人才的支持。

根据《关于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345号)规定的资助人选条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人选,对资助人选一次性提供资助金30万元,申报单位提供比例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

二、申报人员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201511日后回国;

(四)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个月以上,并由申报部门人事处出具证明;

(五)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六)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跨国公司、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高级管理职务或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留学回国人员;

(七)已获得其它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对业绩特别突出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适当放宽回国时限、年龄要求。

三、申报材料

(一)《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一式10份,提交电子版(照片要求:1寸标准照,分辨率295*413,文件小于20KB);

(二)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纸质证明材料一份(A4规格纸张复印件上交、原件备查)及其扫描件1份,证明材料应编写目录和页码,具体包括:海外学位学历证明材料、护照、身份证、社保证明、知识产权或学术成果证明、国外任职证明等。

(三)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的承诺书一份。

四、申报时间及办法

各单位请于2020313日将相关申报材料的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307室,电子版312日前发送至邮箱:rsc@huanghuai.edu.cn,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会丽

联系电话:2853066  15136563572

附件: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资助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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