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推动我省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继续教育的快速发展,构建服务全民终身教育的教育体系,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认定和展示2021年河南省“百姓学习之星”的通知》(教职成函〔2021〕47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百姓学习之星” 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一)推荐对象
凡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均可参与评选活动。
(二)推荐条件
1、体现感染力。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开展读书学习、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并把学习、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着,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2、体现认可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为奋力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做出积极贡献。受过国家级和省级表彰者优先考虑。
3、体现群众性。重点面向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从业人员、技术能手、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和基层群众中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推荐具有较强影响力、感染力的 "百姓学习之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荐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4、体现引领性。在坚持读书学习、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周边群众素质,在扶贫攻坚、推进各项事业创新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推荐名额
每个单位推荐1人。届时学校将组织相关部分负责人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评审,择优推荐1人参加省级遴选。
二、材料报送
(一)填报《“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和《百姓学习之星推荐登记表》各一式3份(见附表1、附表2);
(二)每人报送照片2张(电子版,其中一张为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三)报送事迹视频资料(视频时间4-5分钟,MP4格式)。
(四)报送时间:请于8月12日18:00前将所有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至邮箱:437094860@qq.com。联系人:刘老师,电话:15236357066。(暂不报送纸质材料)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对照推荐条件,挖掘终身学习的典型人物励志故事,树立终身学习的优秀典型,营造浓厚的书香校园文化氛围。
附件:附件1 “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doc
附件2 “百姓学习之星”推荐登记表.doc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