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宪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在全校师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引导教师和青年大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教育系统“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政法函〔2021〕420号,见附件)要求,现就组织全校师生参加河南省教育系统“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1月30日
二、活动主办单位
党委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党委学工部
三、活动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师生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校各单位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任务,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穿学讲宪法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引导广大师生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二)将学讲宪法活动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聚焦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主题,重点宣传“四史”中的法治人物、法治故事和法治案例,引导青年大学生在学史中“明理、增信、崇德、力行”,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
(三)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https://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将在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专题页面发布行动计划的活动流程与操作指南等,行动计划确定了大学生及高校教师的学习任务,我校师生学习安排如下:
1.教师安排:11月20日前,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组织全体教师个人登录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实名注册学习和参加练习,注册时学校选择:黄淮学院。联系人:刘全兰,联系电话:2853586;
2.学生安排:各学院指定专人申请注册管理员账户,将学院学生名单在11月20日前全部导入系统,组织学生注册并登录学习。联系人:黎明,联系电话:2853038;
3.注册成功后,按照学习安排认真参与宪法与法治知识课程学习、课后练习、综合评价等环节;
4.教师参加课程学习、课程练习和综合评价情况纳入我校教师继续教育内容,由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负责组织考核;学生参加课程学习、课程练习和综合评价情况纳入学生年度综合素质测评内容,由学生工作部牵头,各学院组织考核。
五、活动要求
(一)认真组织部署。全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确保11月底前师生全覆盖;
(二)加强监督管理。党委宣传部负责全校相关信息报送,并对注册学习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三)做好信息报送。学校各单位要及时总结宣传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河南省教育系统“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pdf
党委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学工部
2021年8月11日